HR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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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社局市医保局市税务局关于2019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及2020年度工资福利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障局、税务局,各委办局(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市政府《批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五部门关于建立全市职工平均工资发布及工资保险福利待遇正常调整制度暂行办法的通知》(津政发〔2008〕17号)规定,现就2019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及2020年度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等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社平工资&保险基数

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关于延长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期限等问题的通知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税务局,有关单位: 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要求,进一步帮助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抗风险、渡难关,减轻企业和低收入参保人员今年的缴费负担,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期限等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49号)精神,现就我市延长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期限等问题通知如下:

疫情政策

天津市人社局关于学历提升补贴和职称提升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

天津市人社局关于学历提升补贴和职称提升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学历提升补贴和职称提升补贴经办工作,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的通知》(人社部发〔2019〕23号,以下简称“23号文件”)和《市人社局关于明确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19〕96号,以下简称“96号文件”),结合工作实际,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政策补贴

市人社局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企业 发放职工生活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市人社局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企业 发放职工生活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委办局(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有关单位: 为保障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企业职工基本生活,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人社厅明电〔2020〕5号)有关规定,现就企业发放职工生活费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工资规定